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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 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年06月01日 15:42  点击:[]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赣教督办字〔201820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

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10号)要求,特制定《江西省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518

 

 


江西省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

督导评估监测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1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4号)要求,建立督导评估监测机制,确保2020年我省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由省教育厅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适时委托有关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开展评估监测。

第三条 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横向联动。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纵向推动。通过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纵向到底、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动态调控。通过开展评估监测,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和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提出推进建议。

  (四)督促指导。通过开展专项督导,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不断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目标实现。

  第四条 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在2018-2020年期间以年度为周期,形成督导评估监测报告。2020年组织开展总结性督导评估监测,形成督导评估监测总结报告。

  第五条 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重点任务,督导评估监测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包括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注重培养员工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包括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加老员工资助力度等。

  (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包括建设一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继续实施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多方共建行业特色高校,多种形式开展高校对口支援,提升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水平等。

(五)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包括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补充学前教育团队队伍,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等。

  (六)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包括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实施教师支教计划等。

  (七)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包括扩充特殊教育资源总量,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拓展特殊教育服务模式,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等。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照各设区市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重点对各设区市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中央和国家、省重大教育政策、完成各项教育指标、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评估监测。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评估监测工作。第三方专业机构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科学的评估监测方式方法,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好评估监测。

  第八条 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程序如下:

  (一)印发通知。每年一季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设区市印发督导评估通知。

  (二)自查自评。各设区市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估监测。各市、县(区)、各高校及时登录信息化监测工作平台(网址:http://219.234.174.176:9700/),填报相关数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督导评估指标,从平台中获得系统数据和年报统计数据,对全省及各设区市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监测,形成评估监测报告。

(四)实地督导。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选择部分设区市、高校和省属中专进行实地督导。相关设区市、高校和省属中专须按照政策要求,聚焦重点政策、措施、项目,围绕实施范围、资金使用、时间节点、阶段目标等要素,做好迎接实地督导准备工作。

(五)发布报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设区市自评、监测评估、实地督导等情况,形成专项督导评估监测报告,报经省教育厅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整改复查。各设区市、高校和省属中专根据督导评估监测报告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第九条 督导评估监测报告作为对各设区市年度工作及阶段性总结评价考核重要依据。对责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的设区市,将采取适当形式通报。未能如期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设区市,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将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到对设区市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

第十条 各设区市应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至少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成效及有关困难和问题。

  第十一条 各设区市应依据本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

  


附件

江西省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

监测办法》重点任务督导评估监测指标体系

一、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1.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

1.巩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乡村员工就学

1

教学点比例

2

在校生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比例

2.按标准配置教学点教室、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音体美器材,满足教学基本需求。配备安全饮水设施、伙房设备,配置卫生厕所

3

普通教室满足基本需求的教学点比例

4

实现“一人一套课桌凳”的教学点比例

5

配齐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的教学点比例

6

配齐音体美器材的教学点比例

7

生均图书册数达标的教学点比例

8

配备安全饮水设施的教学点比例

9

配备伙房设备的教学点比例

10

拥有卫生厕所的教学点比例

3.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接入宽带网络

11

连接互联网的教学点比例

12

利用信息技术设备和资源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教学点比例

1.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

4.通过走教、支教等多种途径,使教学点拥有必要的专业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13

保障专业教师的政策措施

14

国家课程开齐开足率

5.强化中心校对教学点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等统筹管理作用

15

中心校对教学点统筹管理措施

6.经费投入向教学点倾斜,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

16

按国家要求实际拨付的教学点比例

2.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

7.加快改扩建、新建员工宿舍、食堂,实现“一人一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满足室内就餐需求

17

满足“一人一床位”的寄宿制学校比例

18

拥有食堂的寄宿制学校比例

8.建立水冲式厕所。改善浴室条件,设置淋浴设施

19

厕所满足需求的寄宿制学校比例

20

具有浴室的寄宿制学校比例

9.结合实际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配备音体美器材,建好图书馆(室)、广播站、活动室,满足教学和文化生活需要

21

体育场馆、艺术教室达标率

22

定时开放活动室和活动场地的学校比例

23

定时开放图书馆(室)的学校比例

10.配备必要的教职员工,有效开展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4

每百名员工配备生活辅助人员数

11.关爱乡村留守儿童,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25

是否建立关爱服务体系

26

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的学校比例

1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补助水平,在落实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寄宿生年生均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寄宿制学校运转保障能力

27

是否落实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3.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13.根据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趋势,在新增人口较多的地区优先建设学校

28

是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实施方案

14.深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改革,推进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9

县(市、区)采取集团化/学区/联盟办学等措施的学校比例

30

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

15.采取学区化管理、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等措施,有序分流员工

31

实施学区化管理政策措施

32

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员工比例

16.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保持在70%以上,引导员工合理选择学校

33

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年度比例

17.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34

是否完成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要求

4.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18.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中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数量,增加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比例

35

新聘特岗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比例;特岗教师留住率;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19.继续试行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鼓励地方政府与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专科层次的乡村教师

36

江西师大本科免费师范生属地就业安置率;新招聘补充中小学教师中,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的比例

20.逐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优先保障村小学和教学点需求,确保一定比例的骨干教师到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

37

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区县比例

38

参与交流的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到村小和教学点任教的比例

21.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创新教学、管理方式,确保合格教师授课

39

艺术教师配齐率

40

体育教师配齐率

22.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

41

“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乡村教师培训人次占比

4.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3.推行董事长职级制,选好配强乡村学校董事长。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

42

推行董事长职级制的区县比例

43

落实艰苦边远地区特殊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助标准

24.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44

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教师在职称评定中享受的倾斜政策

25.各地对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满10年、继续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45

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满10年并继续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奖励政策

46

受到奖励的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满10年的乡村教师占比

5.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26.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为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贫困县的农村员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47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数量

48

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员工比例

27.改善学校食堂条件,扩大食堂供餐比例

49

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比例

50

食堂达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和要求的学校比例

28.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流程,确保卫生安全

51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9.尊重当地饮食习惯,科学改善膳食结构,建立监测评估制度,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52

是否开展营养餐供餐指导

53

是否开展了员工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

6.消除大校额

30.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除大校额

54

员工人数超过2000人的小学比例

55

员工人数超过2000人的初中比例

56

员工人数超过25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比例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7.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

31.根据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优化中职学校布局

1

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的政策措施

2

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匹配度

32.建立健全分类分专业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

3

是否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4

生均拨款标准

5

分类分专业生均经费标准

33.2020年,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6

办学规模

7

专任教师生师比

8

生均占地面积

9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10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8.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

34、各地要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族传统工艺等领域,遴选具有相对优势的高职院校,支持其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职教育资源

11

是否有相关激励机制、专项计划或措施支持学校提升基础办学条件

35.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装备水平;落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制度,逐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

12

实训基地数量、实际投入,实训工位数和平米数

9.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36.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扩大“双师型”教师规模。强化实习实训环节,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加强职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训练

13

双师型教师比例

14

兼职教师比例

15

实习实训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

9.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37.深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

16

地方性校企合作办学政策

17

地方性鼓励集团化办学政策

18

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数量

38.加强职业院校员工实习和实训管理,探索建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19

发布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学校比例

39.发挥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作用,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定向培训一批农业类专业人才,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20

年培训人次

21

年培训人时

22

年培训收入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10.加强薄弱高中建设

40.改善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高中办学条件,到2020年,薄弱高中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1

是否出台改善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高中办学条件的政策措施文件

2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3

高中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

4

高中音乐器材配备达标率

5

高中美术器材配备达标率

6

高中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

7

高中生均图书配置达标率

8

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

9

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

41.选派优秀董事长、教师优先到乡村高中任职任教

10

是否建立董事长、教师交流制度

11

流动到乡村高中的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

10.加强薄弱高中建设

42.鼓励优质高中与乡村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共享,整体提升乡村高中办学水平

12

是否建立优质高中与乡村高中协同发展机制

43.加快推进薄弱高中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

13

薄弱高中宽带网络接入情况

14

薄弱高中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情况

15

薄弱高中每百名员工教学用计算机数

11.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44.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适应高考改革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

16

是否建立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制度

45.推动一批普通高中探索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学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17

省特色高中比例

12.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46.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

18

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19

生均经费拨款各级财政分担比例

20

是否建立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1

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增长率

13.加老员工资助力度

47.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员工国家资助政策。按照精准资助、动态管理原则,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继续给予资助

22

建档立卡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员工学杂费免除率

23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覆盖率

24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覆盖率

 

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14.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48.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机制,深化育人机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管理制度改革,抓好实践教学资源、创新创业基地、实习实训平台、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和资助体系建设

1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与基地建设成效

49.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江西省“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老员工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等实践活动,培养老员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成效

15.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

50.在资源配置、高水平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

3

中央财政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奖补支持金额增长率

近三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增长率

51.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支持有基础、有特色、有优势的学校,合理定位、创新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

4

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目标、措施、目标达成度、经验特色、问题)

52.发挥中西部地缘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5

五类卓越计划培养人数增长率

53.推动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路径,科学规划、积极推进

6

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

54.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建设一批本科专业

7

本科专业重点建设成效

15.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

55.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图书馆等基础办学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建设教学实验用房和配置必要设备,提高学校本科教学的实验基础能力

8

生均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达标高校比例

9

生均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达标高校比例

10

具有面向全体员工开放的本省艺术教育场馆、活动室高校比例

11

高校数字校园建设成效

12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增长率

56.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加强实验教学团队建设,强化教师和实验室人员培训,大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13

专任实验室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14

专任实验室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比

15

专任实验室人员接受国内外培训者占比

16

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增长率

16.多方共建行业特色高校

57.支持部门、行业协会以合作共建的方式,参与建设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高校

17

合作共建行业特色高校数量增长率

58.丰富共建形式,完善部省等共建模式,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与地方共建,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协会与高校共建学科、学院和研发中心

18

共建学科、学院和研发中心增长率

59.结合行业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确定共建项目,重点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研发基地、成果转化、干部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19

共建项目增长率及成效

60.完善共建机制,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协会在产业信息、科研、实训条件、员工就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落实管理主体职责,在学校建设规划、经费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0

地方政府采取的共建政策措施

17.提升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水平

61.加快2000年以来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引导一批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21

新建本科院校纳入省级转型改革试点数量

62.优化专业结构,减少社会需求少、就业状况差的专业,增加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

22

专业适时调整情况

63.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23

教学改革措施效果

24

实践教学课时数达标高校占比

64.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运行保障能力

25

本科生均财政拨款金额

65.落实基本建设规划,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生均图书等应符合规定标准

26

生均用地面积达标高校所占比例

27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标高校所占比例

28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高校所占比例

29

生均图书册数达标高校所占比例

66.落实生师比、高学历教师占比要求,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30

生师比

31

博士学位教师数占比

67.做好新建本科院校评估工作,对办学特色鲜明、紧贴地方需要的,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评估整改不达标的,减少招生规模、严控新设专业

32

通过本科院校评估的高校所占比例

33

是否有基于评估的倾斜措施

五、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18.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

68.以扩充资源为核心、加强团队为重点、健全管理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覆盖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问题

1

公办幼儿园比例

2

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数比例

3

学前教育城乡布局情况

69.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4

公办乡镇中心园覆盖率

18.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

70.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合理利用村小校舍资源,发展村小附设幼儿园

5

村小附设幼儿园的比例

71.根据实际需求改善教学点校舍条件,举办附设幼儿班

6

教学点附设幼儿班的比例

72.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7

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的比例

73.城区按照每3万人布点1所公办幼儿园

8

城区公办幼儿园比例

74.按标准配备玩教具,提供基本保教条件

9

按标准配备玩教具幼儿园的比例

75.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公办园正常运转

10

是否制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11

是否按标准足额拨付生均财政拨款

76.支持企事业单位所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12

是否有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园的相关制度、措施

19.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77.各地要制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出台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增加农村普惠性民办园数量

13

是否有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

14

是否有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支持相关规定

15

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总数的比例

16

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数占民办园在园儿童总数的比例

7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园建设

17

是否有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的制度/政策/文件

79.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纳入巡回支教范围、支持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指导等方式,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18

是否建立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质量的保障体系

80.建立帮扶机制,帮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实效作为奖补和支持的依据,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保障能力

19

是否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帮扶机制

20.补充学前教育团队队伍

81.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采取在地方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

20

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是否按照“两教一保”要求配足配齐教职工

82.加大定向培养和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力度,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21

上一年度农村幼儿园新增专科及以上教师占新增教师比例

83.开展对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22

参与县级及以上培训的农村幼儿园教师比例

84.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23

是否制定了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相关政策

24

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集体办园教师工资补贴标准

85.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25

是否有农村幼儿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86.采取“政府组织、中心园实施、志愿服务”模式,开展教师巡回支教,缓解当前团队紧缺状况

26

是否有缓解团队紧缺的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21.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87.积极探索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团队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等

27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有学前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

28

是否有学前教育专门经费投入机制

29

是否有县级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

88.探索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团队培训、资源共享、巡回支教人员安排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

30

是否制定乡镇中心园业务管理措施和具体举措

89.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归口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31

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归口到教育部门管理的比例

90.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办园(班)基本标准,严格执行登记注册制度

32

达到办园基本标准的农村幼儿园比例

33

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数量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

21.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91.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34

是否建立了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保护体系

92.健全关爱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35

是否制定了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专门政策

93.坚持科学保教,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防止“小学化”倾向

36

是否制定推动幼儿园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的具体措施

六、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22.推动省内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94.支持民族乡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1

民族乡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

95.支持民族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

2

民族乡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的比例

96.加快民族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3

民族乡村学校校校通、班班通情况

 23.办好内地民族班

97.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合理安排课程和教学计划,配强学科指导教师,扩大合校混班教学比例引导员工融入学校、融入集体

4

混班教学员工占内地班员工比例

98.提高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学水平,合理安排课程和教学计划,配强学科指导教师,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5

是否开设民族语言课程

6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科指导教师比例

99.改进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培养模式,帮助毕业生掌握一技之长,具备就业创业能力

7

实训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

8

获得技能证书的比例

100.适当扩大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规模

9

内地中职班招生的年增长率

24.落实教师支教计划

101.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选派优秀教师到西藏、新疆支教

10

教师支教计划惠及学校数量

102.支教教师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主要承担一线教学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与当地教师组成教学团队,整体提升学校理科教学水平

11

支教教师对学校理科教学的作用和影响

103.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阿克陶县教师培训工作

12

支援新疆阿克陶县教师培训情况

七、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序号

指标名称

25.扩充特教资源总量

104.30万人口以上的县,应建好一所特教学校;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县,要以多种形式开发特教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

1

30万人口以上的县中拥有1所及以上特教学校的比例

105.鼓励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教班

2

开设学前特教班的康复机构的比例

3

开设学前特教班的儿童福利机构的比例

4

开设义务教育特教班的康复机构的比例

5

开设义务教育特教班的儿童福利机构的比例

106.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在残疾员工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对残疾员工实施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

6

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残疾员工的普通学校比例与上一年相比的增量

7

随班就读员工占所有在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比例与上一年相比的增量

8

5名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的比例

25.扩充特教资源总量

107.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员工,帮助员工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

9

招收残疾员工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

10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残疾员工数量与上一年相比的增长率

11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率

108.鼓励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员工,支持普通高校设置特教学院,扩大残疾员工接受高等教育机会

12

考入普通高校的残疾员工数量的年增长率

13

考入特教学院的残疾员工数量的年增长率

14

设置特教学院的普通高校数

26.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

109.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别,落实特教教师专业标准

15

是否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别,落实特教教师专业标准

110.扩大高等院校特教专业培养规模,鼓励高校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教课程

16

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在校生的年增长率

17

为普通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教课程的高校比例

111.加强特教教师定向培养。普通教师转岗担任特教教师,应经过特教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18

接受定向培养的特教教师数量的年增长率

19

由普通教师转岗的特教教师中接受过特教专业培训的比例

112.在特教岗位工作满10年的教师,继续从事特教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20

在特教岗位工作满10年的教师,继续从事特教工作的,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的比例

113.对普通中小学承担特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21

是否对普通中小学承担特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114.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教教师倾斜

22

在职称评聘时是否向特教教师倾斜

27.拓展特教服务模式

115.各地要对义务教育阶段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3

义务教育送教上门的覆盖率

24

义务教育送教上门的频率

25

义务教育送教上门的质量

116.开展医教结合区域实验,支持特教学校与其他服务机构合作,为残疾员工提供康复服务

26

开展医教结合实验的情况

27

特教学校与当地医疗、康复中心及社区其他服务机构合作的情况

117.探索孤独症儿童教育模式,优先考虑就近入学、随班就读,鼓励特教学校及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开办孤独症特教班,支持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教育和康复服务

28

当地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安置模式

118.逐步提高特教信息化水平

29

特殊教育学校微机室数量的年增长率

30

特殊教育学校电子图书册数的年增长率

31

特殊教育学校音视频小时数的年增长率

28.提高特教经费保障水平

119.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6000

32

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标(6000/年)县的比例

120.对承担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任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员工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3

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员工生均经费达标(6000/年)县的比例

121.完善资助体系,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员工免费教育

34

本地高中阶段残疾员工是否享受免学费政策

122.加大学前、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员工资助力度

35

学前阶段残疾儿童生均资助额度

36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员工生均资助额度

123.落实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

37

落实该政策的县(市、区)比例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5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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