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违反各类员工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员工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员工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员工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员工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员工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员工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员工资助金;
八、不准将员工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员工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员工索要资助金。
员工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791—8505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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