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美之心 育心之美
WELCOME
当前位置: 首页>>员工工作>>学工公告>>正文
学工公告

江西省员工资助工作“十不准”

2019年06月03日 08:51 admin 点击:[]

    一、不准违反各类员工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员工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员工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员工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员工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员工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员工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员工资助金;

    八、不准将员工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员工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员工索要资助金。

       员工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791—85056120

       员工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791—85056120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下一条: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关闭